- 版权声明:若您想转载此文,请按版权申明格式转载;转载格式如下:袁永甲《从东正教的角度,为何不建议说所有非东正教的基督教派是异端?》(伦敦:光从东方来,2025年4月21日),文本链接,引用日期。
- 本文初稿于2022年1月9日,二稿修订于2024年4月22日,三稿修订于2025年4月21日。本文的初始题目是《新教是异端吗?》
- 本文仅代表个人学术观点,旨在提供一个学术探讨切磋之可能。若您不同意本文的观点,完全理解,并且欢迎读者引经据典地发文来反驳本文的观点。本文的观点与任何东正教教会会议,主教,神父或圣人之言论无关,仅代表笔者个人学术立场。
从东正教的角度,为何不建议说所有非东正教的基督教派1是异端?
答: 本文参考的材料主要来自于大公会议和地方会议的决议,同时参考了维尔主教的《东正教会》2;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反对那些没有爱心,直接跟对方「即非东正教的教派的人」宣告他们就是异端分子的人。
什么是东正教?哪些又是非东正教的教派?
所谓东正教,在早期,主要指东罗马帝国的教会,其名称是在与天主教决裂后才有的「按:东正教这个概念是12世纪,十字军东征之后才逐渐形成的,目的当然是与罗马天主教做区分」,目前主要包括希腊、俄罗斯、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等地的教会,也包括一些古代辖区的教会,如耶路撒冷辖区,安提阿辖区,亚历山大辖区的教会。
而非东正教的教派,顾名思义,即一切不是正教,却宣告自己是信基督的教派,尤其是认信尼西亚信经的所有教派,主要包括:
「按:亦有信友指出,天主教和新教加了和子句,故此他们更改了尼西亚信经,因此,他们不是信尼西亚信经的团体。然而,和子句已经超出了本文的探讨范畴,并且这种理解尚未得到大众的认可,估计新教和天主教也不会赞同这种看法。读者完全可以按自己的宗派背景去理解,这里不再详述。关于和子句更多的细节,本平台Pino博士开过一次讲座和子句与拜占庭传统,欢迎大家去看」
- 天主教
- 所有新教教派(安利甘宗,路德宗,改革宗,加尔文派,浸信会,福音派,灵恩派等等)
其他东方教会按语种划分,可大致分为以下:
- 叙利亚教会
- 科普特教会
- 亚美尼亚教会
- 埃塞俄比亚教会
异端思想「heresy」与异端「heretic」之别
我们可以说某个教派存在异端思想或教导(heresy, αἵρεσις3),但能否说某个教派是异端「教派」,某个人是异端分子(heretic αἱρετικων4)则需要大公会议和地方会议的明确决议
异端思想,即heresy, 来自于希腊语αἵρεσις,阴性单数主格,这个词应该最早出现在爱任纽「2世纪末」《驳斥诸多异端「教导」》中。那时,爱任纽所在的教区出现了很多异端教导,故他作为当地的主教,为了维护使徒留下的正统教导,他撰写了《驳斥诸多异端「教导」》一书。该书的主要目的当然是指出他们的错误,劝他们悔改归正。这个词被后来的教父和圣人们引用,特别指出其他非东正教教派内的异端思想,旨在指出其错误,而非咒诅。但在国内,这个词也有被译为异端的,故与heretic这个词的翻译产生了混淆。
异端,即heretic, 希腊文是αἱρετικός, αἱρετικων是其复数阳性属格形式,αἱρετικός是形容词,源自于动词αἱρέω,本义是抓住,持有的意思。这个词形容词化以后,就可以延伸出明知自己错误,还固执己见的意思。这个词正是出现在在第二次大公会议时期,该词被用来指称那些在信仰上固执地选择错误的人,即异端或异端分子。其中教规一还特别加了对「当受」咒诅异端「περί αναθεματισμού αίρετικών」5这样的字眼。
从希腊文字根上看,异端思想和异端是同一个字根,前者是名词,后者是形容词。但在教会发展过程中,两个词的含义和程度有所不同了。一个人具有异端思想是很正常的「并且很多时候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错了,因为没人跟他说什么是正确的」,而一个人被判定为异端分子则严重很多,它更多指那些明知自己错了,还固执己见的人「即便教会会议明确谴责也是如此」。
多数情况下,在教会历史上,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异端思想,并不属于平信徒的事,而是主教和圣人们的工作。他们这样做并不是要咒诅人下地狱,而是要守护正统信仰的纯洁,规劝人悔改归正。并且,平信徒在多数情况下判断力远不如他们。
最初异端思想或教导是专门针对教会内部的人说的,而不是针对外人;也就是说,在教会内部成员中,出现了一个或一群有异端思想的人,主教和圣人们出于牧养教会和维护大公信仰的义务,专门写文反对他们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用异端思想「heresy」这个词,来与正统或正确做出区别。
而异端这个词,在第二次大公会议以后已经明显带有谴责和咒诅的意思了。并且,异端团体和异端分子是那些知道东正教教导以后,却仍然坚持不改正的团体和个人,而不是那些对东正教一无所知的团体和个人。
异端思想即使在东正教教会内部「对于非东正教徒那就更不用说了」也难以避免,而神父,主教们的任务就是劝勉平信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这是一个持续不间断的过程,一个刚信主的人难以避免地带着一些异端思想加入教会,而神职人员——甚至教会中较为属灵的长者——的任务就是要劝勉他们不断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过来。
从东正教的角度,现今很多非东正教的教派和其中的成员,确实存在异端思想和教导,但他们由于对东正教一无所知,跟本没有机会知道自己错了。有人一上来就给人家扣个异端的帽子,这是不合理、又没有爱心的表现。
不但如此,很多时候「如果异端思想在教会内部影响力足够广」,教会主教个人层面的规劝已经不够,还需要得到教会会议的裁决,明文写下来才能说那人是异端分子。通过教会会议这种形式,异端思想和正统信仰都有机会充分地表达出来,并且在和平能理性探讨的情况下,经过主教们多人的见证来规劝持有异端思想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持异端思想的人仍不悔改归正,教会会议才会谴责这类人为异端分子。
比如,第一次大公会议之前,阿里乌的教导在教会中兴起,有很多人起来反对阿里乌的教导,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亚历山大的主教阿塔那修。当时应该有不少人认同阿里乌的教导,这个时候的教父使用异端教导(heresy)这个词,并没有谴责对方应该受到咒诅,受到上帝审判的意思,而仅仅是指出他们的教导是错误的,不合正统的。并且他们希望这波人能够回转过来。为了解决这个争端,君士坦丁决定于325年在尼西亚开一次会议,此次会议正式谴责阿里乌主义为异端(heretic),谴责信奉阿里乌教导的人为异端分子,此后,伴随着政权的强制力,他们的主教被流放,群体遭到解散,著作遭到销毁。
从这次大公会议,我们看明一件事:
指出某个团体或个人存在异端思想「heresy」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即便在东正教内部也难以避免」,但”审判“某个团体或教派是异端「heretic」,某个人是异端分子还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他们了解东正教吗?如果不了解,那么直接说他们是异端是不合理的,如果了解了,他们仍然不悔改,那么是否可以说他们是异端「heretic」呢?,根据上面的原则,仍然是不行的,因为除非有教会会议6明确告知,任何个人是不能如此宣告的**
即便圣阿塔那修有一人对抗整个世界的勇气,他的正统思想仍需要在第一次大公会议得到体现,才能最终被教会全体认可。换句话说,即便一个圣人或教父谴责一个群体/教派为异端「heretic」时,他的这种说法需要得到教会会议的进一步确认才能公开宣讲。
教父和圣人之观点需要得到教会会议之核定,因此,教父和圣人的话语不能成为我们审判他人的根据
即便有圣人或教父明确谴责现今的非东正教教派是异端「heretic」,其中的人是异端分子,我也不鼓励去撒播这种言论,因为这些圣人或教父的这些说法尚未以会议的形式得到东正教全体的认可。
东正教是会议的教会。总体而言,教父和圣人的言论不如地方会议的决议,地方会议又不如大公会议的决议。因此,任何个人的思想(包括圣人和教父们的言论)都需要在一个教会会议上得以体现。这样,在确定一个团体是否是异端,判定一个人是否是异端分子上,需要得到教会会议的通过才具有权威性。若教会会议没有明确宣告这种结论,而信徒,甚至神父直接宣告这种结论就是不守规矩的,难免陷入论断的。
其次,教父和圣人的言论当然值得推崇,他们的话确实是我们属灵的空气和阳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每一句话都等同于圣经,他们的每一句话都符合大公和地方会议的教理和决议;他们的每一句话都有与大公或地方会议之决议一样的权威;也不意味着他们的每一句话没有一个上文下理,没有一个特定的时代背景,没有特定的受众。有人拿出圣人的言论,在不顾其上文下理,不顾其时代背景,不顾其受众的情况下,就直接拿来作为自己的教导,甚至作为自己的信仰依据,这是不妥当的。
我个人拒绝鹦鹉学舌式,机械重复式地来阅读教父和圣人的著作,圣人的言语有个时代背景,应用到那个年代和背景也许合适,但直接拿来用到现在,未必合适。因此我鼓励新教父精神的方法论来处理教父和圣人著作。
接下来,我们看大公会议是否明确谴责了现今的非东正教教派是异端
大公会议从没有"审判"非东正教的教派为异端
首先,七次大公会议时期,天主教尚未与东正教分开,新教尚未形成,因此,并无这种新教或天主教是异端的说法。
其次,关于其他非东正教,非天主教,非新教的基督教派,七次大公会议时期谴责的异端主要就神学思想和代表人物而言,而非操某种语言教会或者在某个地区的教会,这是两码事。大公会议谴责了聂思托留派和一性论,但并没有直接说,操叙利亚语的教会是异端,操科普特语的教会是异端,用亚美尼亚语的教会是异端,用埃塞俄比亚语的教会是异端,更没有直接谴责说这些语言,在这些地域生活的教派都该下地狱7。
上帝愿万人得救。大公会议不会「也不能,上帝不许」说,某个地区所有信仰基督的人都是异端分子,都该受到谴责;大公会议不会咒诅说某种语言的教会都该下地狱。因为这种谴责本身违反了大公精神。难道说叙利亚,科普特语,亚美尼亚语的基督徒们就都该死吗?难道唯独说希腊语和斯拉夫的人才能得上帝祝福吗?难道说,某个地区或国家,信靠基督的人,只要他们不是非东正教的教派就都是异端,都该下地狱吗?大公会议不会发出这样的谴责,任何地方会议也不会发出这种谴责,这本身违反上帝是爱的教导。
因此,在笔者看来:除非有东正教教会会议成文地宣告某个非东正教教派是异端,我们最好不要说它们就是异端。这是不守规矩,又没有爱心的表现。
接下来,我们看地方会议是否直接谴责了当下的天主教和新教是异端。
1672年的地方会议谴责了约翰加尔文和马丁路德的异端思想,但并没有直接谴责路德宗和新教团体都是异端,更没有咒诅这些团体中的人都该下地狱
在七次大公会议之后的众多地方会议中,只有1672年的耶稣撒冷会议比较直接地应对了路德宗和新教团体的异端思想问题。其中多西修斯信仰告白非常有名。在这份告白文书中,直接指出约翰加尔文「3次,分别是双重教会论,不区分主教和神父,以及曲解圣经」和马丁路德「1次, 主要批判他的圣餐观念」的异端思想,但这份信仰告白中并没有直接宣告路德宗是异端,新教或改革宗「protestants」是异端,更没有直接咒诅之8。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份告白说明了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存在异端思想,但并没有直接宣告因他们而来的教派都是异端,更没有直接咒诅它们都该下地狱。 因此,我们不能据此就说现代所有的新教教派都是异端,其中的人都是异端分子。
再者,如上所述,很多新教徒,新教团体和教派根本不了解正教,他们从来没听过正教会的教导,直接以异端来称呼之,不但不合理,也是缺少爱德,实在不应该。
那么问题来了,不说是异端,就代表这些非东正教教派是真教会吗?当然不是,因为这显然不符合东正教教会论的教理。这只是表明东正教与非东正教的教派还没有机会相互了解和探讨。关于东正教的教会论,请见Kariatlis博士关于教会论的三次讲座
目前,东正教内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简单来说,关于非东正教教派是否是异端,这在当今东正教内部并没有成定论,但张力是存在的「这点其他教派也一样,笔者也听说过新教牧者宣告东正教的圣像是偶像崇拜的」。根据维尔主教《东正教会》书籍16章的记载9,现今东正教徒,学者和神职人员中对非东正教教派是否是异端存在保守「也称鹰派」和温和「也称鸽派」两个阵营。鹰派的人倾向于把所有非东正教教派都是异端「heretic」这个词上引,而鸽派的人则尽量不往这上面引。
其实维尔主教也不建议正教徒们这样去论断。在他的书中,为了限制正教徒们审判其他非东正教的教派或团体,维尔主教引用科霍米亚科(Khomiakov)的话说:
鉴于这地上可见的教会不是主在末日审判时完满整全的教会,她仅在自己的有限「范围」内行动和知晓…她不审判其他的人…其他的人类,无论是否与教会分离,她都留给末日审判「之时」10
维尔主教又说:
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所有非正教「的教派」都是外在于教会的…「我们不能」把其他的基督徒看得好像与不信者同列。11
显然,维尔主教不愿意论断非东正教的教派,也不愿意把它们看得跟非信徒和异教徒无别。换句话说,维尔主教想告诉我们,东正教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尚未统一,没有定论,他宁可保持谨慎的态度,不愿陷入论断「更不用说审判」之中。
因此,笔者总结建议如下:
不建议正教徒公开宣告,或直接谴责,审判其他一切非东正教教派是异端,其他非东正教的信友是异端分子。大家都会在主的面前交账。
然而,正教徒们可以本着理性和学术探讨的精神,有理有据地谈论其他教派的存在的异端思想或教导(对于天主教,主要是和子句和教皇权威;对于新教主要是神恩与自由意志,对因信称义的解释等等,换句话说,在其他教派有异端教导出现)12
有人指出,基督教派不是教会,而只能称为团体,然而这不是大众约定俗成的说辞,为了清楚表达本文所指团体为何,这里一律采用教派的说法。 ↩︎
Ware, Timothy. 2015. The Orthodox Church: an introduction to eastern Christianity. 3rd edition. Penguin UK, 2015. 尤其是第16章,Orthodox Church and the Reunion of Christianins, 第300-319页。关于大公会议的决议与教规,较为新的校勘本,请见:Tanner, Norman P. Decrees of the Ecumenical Councils (London : Washington, DC: Sheed & Ward ; 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 1990). 以下简称Tanner 1990. 关于与新教相关的耶路撒冷会议,请见:Robertson, J. The Acts and Decrees of the Synod of Jerusalem. (New York: AMS Press, 1969). ↩︎
似乎该次最早见于爱任纽的《驳斥诸多异端教导》,见:Hill, L., 2009. Heretics and Heresy: Did They Exist Before Irenaeus?. Studia Antiqua, 7(1), p.7. ↩︎
第一次出现这个词在第二次大公会议,教规一和六,见(Tanner 1990, 31,33-34.) ↩︎
第二次大公会议,教规一,见(Tanner 1990, 31.) ↩︎
关于大公会议的决议与教规,较为新的校勘本,请见:Tanner, Norman P. Decrees of the Ecumenical Councils (London : Washington, DC: Sheed & Ward ; 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 1990). 以下简称Tanner 1990. ↩︎
关于第一次到第七次大公会议的内容,请见:Tanner 1990, 1-156. ↩︎
Robertson, J. The Acts and Decrees of the Synod of Jerusalem. (New York: AMS Press, 1969), 113, 123, 144 and 167. ↩︎
参:Ware 2015, 301-302. ↩︎
Ware 2015, 301. ↩︎
Ware 2015, 302. ↩︎
至于教会分裂(Schism) 和异端(heretic) 之间的区别,现代正教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过于复杂,并超出了本文主旨,姑暂不讨论。关于讨论异端与教会分裂的著作,请见:E.g. Robert Μ. Grant, Heresy and Criticism: The Search for Authenticity in Early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Press, 1993); Everett Ferguson (ed.), Orthodoxy, Heresy, and Schism in Early Christianity (Studies in Early Christianity, 4; New York: Garland, 1993); Gerd Ludemann, Heretics: TheOther Other Side of Early Christianity, trans. John Bowden (London: SCM Press, 1986[Eng. edn.]). 关于讨论居普良对异端与教会分裂的看法,请见:Dunn, G. D. (2004). HERESY AND SCHISM ACCORDING TO CYPRIAN OF CARTHAGE. The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55(2), 551–574. 关于奥古斯丁与巴西尔对这两者做出区分的讨论,参见:Augustine, Fid. et symb. 10.21 (CSEL 41, p. 27); id., Haer. pr. 7 (CCSL 46, p. 289); Basil, Ep. 188.1 (PG 32, col. 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