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这是阿甲教父历史通识课,第二季,拉丁传统第八课:奥古斯丁与佩拉纠之争,讲稿由阿甲整理。
若要引用本文,袁永甲,《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与恩典》,教会历史第二季之拉丁传统第八课(伦敦:光从东方来,2025年09月19日),本网页网址,引用日期。也请参考版权申明
油管订阅,阿甲谈东方教会,以及网盘下载「请进入Ajia文件夹」。
拉丁教父 奥古斯丁与佩拉纠之争,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与恩典
今天的讲座,我们将从东方教会(如东正教或叙利亚教会)的视角,来看待奥古斯丁与佩拉纠之间的争论究竟如何。由于时间有限,我将不再复述奥古斯丁的生平,我们主要侧重于奥古斯丁与佩拉纠之争的大致历史过程。当然,国内出版的一些书籍,例如《恩典与自由意志》,其序言中已有很好的介绍,因此这并非我需要详细讲解的内容。我们要讲解的,是深入探讨近二十年来的相关研究,并与研究这些一手材料的学者们一同探讨。我能够提供的是一个东正教或东方教会的视角,以审视恩典与自由意志的问题。关于其生平,我已在第五讲和第六讲中讲述过。此处我们不再复述,仅简要讲解他与佩拉纠是如何引发这场冲突的。
参考资料
- Hwang, Alexander Y. Grace for Grace : the Debates after Augustine and Pelagius. Washington, D.C.: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2014.
我主要参考的二手材料来自于这本2014年出版的书,这是一本合集,有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的研究和阐释,因此,其中出现的人名和后面的页码都来自于这本书的内容
奥古斯丁与佩拉纠背景
佩拉纠是当时一位非常有声望的神职人员,其后,他的观点在迦太基引发了争议。其具体观点大致是:人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获得救恩。这一观点当然受到了奥古斯丁的竭力反驳。由于他的这种观点在教会内传播并造成了混乱,奥古斯丁于是便开始写作。这场争论从公元411年左右开始,至430年结束,大约持续了二十年之久。这对于西方教会来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件。
但我们需要知道,此事对于东正教或叙利亚教会而言,影响甚微。它对西方教会影响深远,但对东正教、叙利亚教会以及其他所有东方教会,其影响其实都没有那么深远。这是我个人的一个看法。由于其观点与争论陷入胶着,因此在411年,他们便将非洲地区如迦太基等著名城市的主教们(因其属于罗马教皇的辖区)的情况呈报给当时的教皇。随后的418年,迦太基会议也正式谴责佩拉纠主义为异端教导。
431年,以弗所公会议重申了这项谴责。当时奥古斯丁论战的对手,其实不只是佩拉纠派。他早期的对手是摩尼教,因为他本人是从摩尼教徒转宗成为基督徒的。在他转宗为基督徒后,便可见其对摩尼教的驳斥。此后是多拉图派「Donastists」——当然我们今天不会细讲,其争论主要关乎教会论。再然后是佩拉纠派「Pelaginans」,其争论关乎自由意志和恩典。
我们整个新教的传统,即宗教改革后的传统,其实是在奥古斯丁和佩拉纠的争论中产生的一种基督教传统。并且,从东方教会的视角来看,这其实是一种相对极端的倾向,因为它采纳了奥古斯丁在与佩拉纠论战时的一些极端教导和倾向,所以造成了我们现今新教传统的这个现状。
关于恩典和自由意志的问题,在东方教会早期的灵修传统中,其实很好地被基督教的灵修传统所中和了。关于这一点,当我们在拉丁传统中讲到卡西安时,会有详细的介绍,即卡西安是如何看待恩典与自由意志之关系的。然而,这个争论在西方一直存在,并最终导致了宗教改革时期的现象。
自由意志与恩典的前期背景
- 居普良 (Cyprian, Ep. 6.4 to Fidus)婴儿受洗不赦他们自己的罪,而是亚当的罪 (aliena Peccata).
- 奥利金主义认为肉体必死是因灵魂先存的罪
- Rufinus the Syrian(与哲罗姆一道)
- 采用Theophilus and Irenaeus –亚当夏娃是孩子说,后期代表Diodore, Chrysostom, Theodore •
- Rufinus认为肉体死亡是出于天然,其门徒Caelesius,亦是佩拉纠的门徒 •
- 早期奥古斯丁也认为死亡和软弱不是罪罚而是为着训练之故
我们继续来看一下奥古斯丁之前的一些背景。首先,居普良曾论及婴儿洗礼的问题。他持有一个观点,认为婴儿受洗并非为了赦免他们自身的罪,而是为了赦免亚当的罪。也就是说,居普良倾向于认为,每一个出生的婴孩都在某种意义上继承了亚当的罪,这便是非常重要且有名的原罪论。奥利金主义认为,肉体之所以必死,是因为灵魂先存的罪,这也是奥古斯丁之前当时的一种教导。奥利金认为灵魂是比肉体先存在的。至于Rufinus,他在当时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中或许不那么出名,但他翻译了大量著作,例如奥利金的作品,是一位非常早期的翻译家。
他是一位将希腊教父著作翻译成拉丁文的学者型人物。因此,他采用了一种不同的进路,因为他在翻译过程中对希腊教父的倾向有所了解。他采用了Theophilus和艾任纽的观点,即认为亚当和夏娃被创造时是孩子,状态是洁白无瑕、天真无邪的,只不过尚未达到完全的境界。这一观点的后期代表人物之一便是Diodore。另一位是克里索斯托(Chrysostom),我们翻译为金口约翰。在他一篇关于人被造的文章中,提出了一个基本观点,即每一个婴孩的出生,都相当于亚当被造的过程。婴孩之所以有心跳和气息,就像当初上帝用尘土造人,并将生命的气息吹入其中。这股气息,就如同当初上帝创造亚当时所赐予的一样。在母腹的胚胎之中,并赋予其生命的气息,这便是金口约翰所持守的一种观念。当然,这一观点也明确地构成了对奥利金的反驳,其核心概念在于,肉体与灵魂是在同一时间被创造的。此外,还教父们还主张人的肉体死亡源于其天然属性。换言之,肉体的消亡是一种必然会发生的过程。由此可见,Rufinus在此方面的论述,与希腊教父们的教导是非常契合的。
Caelesius和佩拉纠
- Caelesius
婴儿受洗不是为了赦罪,而是为进入神的国以及在基督里圣化(411年的Carthage会议拒绝这种观点)(3),431年以弗所会议(Council of Ephesus) 谴责了Nestorius and Caelesius. •
佩拉纠 (Pelagius)
人被造赋予了自由意志,能选择善恶,他们能避免罪,维持天然的义(3) •
“给我你所命令的,命令你所愿意的”(《忏悔录》10.29.40; 31.45; 37.62) 佩拉纠认取消人的自由意志,能动性。 •
415巴列斯坦, Orosius of Braga, Jerome “Pelagianism” •
Rufinus有一位名叫Caelesius的门徒,他可能在希腊教父们的一些教导上走得更远。这位Caelesius同时也是佩拉纠的门徒,稍后我们将看到他们的教导中出现了哪些错误。这便是他们的前期背景。而真正引发这场争论的便是Caelesius和佩拉纠这两个人物。Caelesius作为佩拉纠的弟子,最初提出了一个观点,即婴儿受洗并非为了赦罪。也就是说,他们不认为婴儿有任何原罪,因为他们自己尚未也无能力犯罪。因此,他们认为婴儿受洗并非为了赦罪,而是为了进入神的国度以及在基督里成圣。然而,这种观点在公元418年的迦太基会议上遭到谴责,其后在公元431年的以弗所会议上又被进一步谴责。
公元431年的会议也进一步谴责了此种观点。佩拉纠的观点是:人被造时即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因此能够选择善恶、避免犯罪并维持天然的公义。这是佩拉纠一个非常重要的论证,而这一点也正是现代教会所一再谴责的,即认为人自身没有能力行善。他尤其反对《忏悔录》中的一段话,他说:“给我你所命令的,命令你所愿意的。”在佩拉纠看来,这仿佛是说人就像一个提线木偶,没有自主的能动性。因此,佩拉纠对《忏悔录》持相对批评的态度,尽管当时《忏悔录》已非常流行。然而,《忏悔录》中记述的经历对奥古斯丁却造成了极深的影响。反观奥古斯丁和马丁·路德的经历,他们生命中都有着强烈的个人体验,并由此构建了各自的神学传统,这亦是其思想的一个特点。
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教导的转变
奥古斯丁早年为摆脱摩尼教(Manichaeans)中的宿命论,捆绑的意志,强调自由意志的作用和责任性,后来为了反对佩拉纠,强调神恩的必要性,在原罪和捆绑意志的教导下,进一步限制自由意志的作用,最终导致了预定论的产生(Teselle, 7-10)
Hwang, Alexander Y. Grace for Grace : the Debates after Augustine and Pelagius. Washington, D.C.: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2014.
这也就呈现出这样一个特点,因此奥古斯丁便开始与佩纳诸论战。最终,奥古斯丁无疑赢得了论战。但是,他的胜利究竟是完胜还是险胜,这一点我们稍后就能看到。奥古斯丁论战中的观点,实际上并未被天主教会完全采纳。反而是宗教改革之后的新教,更为彻底地采纳了奥古斯丁的观点。当然,这已是后话。
Teselle认为: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和恩典的教导是有转变的:起初在他摆脱摩尼教时,他承认自由意志中积极主动的部分,认为我们不像摩尼教那样是宿命的,但是到了与佩拉纠论战的时候,他开始倾向于认为,由于原罪和意志被捆绑的原因,我们的自由意志受限了。我们似乎只能犯罪,做什么都不能讨神欢喜了,这样的观点便出现了。
原罪
- 婴儿可以因父母的意愿受洗得救,照样婴儿因其父母怀孕的活动承受了亚当的罪(参:Couenhoven 2005, 3621; Pecc. Mer. I.19.25)
Couenhoven认为:婴儿可以因父母的意愿而受洗得救,与此类似,他们也因父母怀孕的行为而承受了亚当的罪。根据这位学者的阐述,奥古斯丁承认婴儿是通过父母交合的行为来承受亚当之罪的。他认为,父母间的这种交合是由激情所产生,因此是不好的、污秽的。这个行为本身便将亚当的罪传递到婴儿当中。尽管婴儿一出生时,尚不知分辨左右,也没有能力犯罪,但这种观点仍然认为该婴儿有罪。而这个罪,便是由于此原因所承受的。至于这种教导在东正教中是否存在,我并不认为此观点在东正教中是主流,或者说其论述会如此详细,即婴儿有原罪是源于父母的交合,并继承了亚当所犯的罪行。这种观点,我在东正教教会的教父当中是没有看到过,也没有听说过,这是一种非常细致的解读。
那么,东正教有没有关于原罪的概念呢?是有的。其原罪的概念更多是指,亚当犯罪以后,他承担了这种罪的后果。那么,罪的后果是什么呢?即人是必死的,肉体是会朽坏的,他的意志会软弱,肉欲也会比较冲动。这就像一个人进入了生病的状态一样。我更倾向于认为,这就是东正教所说的原罪。如果说东正教有原罪的教义,那也不是指直接继承了亚当的罪。例如,我读到过尼撒的格列高列关于婴儿夭折的论述,他最终的观点是,那些夭折的婴儿,是因为当时古代技术落后、医术不发达,所以很多婴儿出生后没过几个月就夭折了。这也是为什么教会在传统上要等婴儿出生四十天以后,奉献礼或洗礼之所以在四十天后才于教堂进行,是因为在此之前,婴儿处于非常软弱的状态,有些婴儿会因各种原因而夭折。因此,当时教会的一些教父们便开始撰文,探讨婴儿为何夭折以及上帝的旨意为何。信徒们会与这些神职人员谈论他们的情况。尼撒的格列高利在论及婴儿夭折这一问题时,试图去安慰他们。他的观点是,婴儿没有带着罪,离世时会回到上帝的怀抱。有的婴儿可能是来不及受洗的。因此,这可以视为尼撒的格里高利关于婴儿夭折的一种解释。
这 就 如 罪 是 从 一 人 入 了 世 界 , 死 又 是 从 罪 来 的 ; 於 是 死 就 临 到 众 人 , 因 为 众 人 都 犯 了 罪 。(罗5:12)
Διὰ τοῦτο ὥσπερ δι’ ἑνὸς ἀνθρώπου ἡ ἁμαρτία εἰς τὸν κόσμον εἰσῆλθεν καὶ διὰ τῆς ἁμαρτίας ὁ θάνατος, καὶ οὕτως εἰς πάντας ἀνθρώπους ὁ θάνατος διῆλθεν, ἐφ’ ᾧ πάντες ἥμαρτον 直译:因此,就如罪是通过一人来到世界,死亡是通过罪「而来」。于是死亡就穿过所有人,在死亡中,众人都有了罪。
那么,第二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关于原罪的概念,它来自于奥古斯丁对罗马书五章十二节的解释,即“罪因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他便将这个词与罪等同起来。这个词可以翻译为“on which”,即“在此之上”。因为在此之上,所有人都犯了罪,都有罪行。但是,如果阅读希腊原文,就会发现这个介词完全可以指向死,而不是罪,其意思就是在死亡当中。“众人都有了罪”可以这样翻译,但在我们的和合本中是“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由此可见,和合本在翻译时,其实是参照了奥古斯丁关于这段经文的解释。奥古斯丁认为,众人犯罪是在亚当所犯的那个罪当中,而不是在死亡中的。
因为罪是从一人而来,在亚当所犯的罪之上,所有人都因此犯了罪。所以这就构成了奥古斯丁关于原罪的一种解释。然而,我认为这种解释在我所读的希腊教父文献里面是没有出现过的。我并不认为他们关于自由意志和恩典的教导,跟奥古斯丁的观点是如出一辙的,情况并非如此。
Couenhoven 2005 notesJesse Couenhoven, 2005, “St Augustine’s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Augustinian Studies 36:2 (2005) 359-396.
1)亚当夏娃犯罪 Primal sin; 2) 所有人都分享这个罪,因都是亚当的后裔; 3) 所有人出生都有(inherited sin) 原罪,common guilt, and a constitutional fault of disordered desire and ignorance; 4)罪果(penalty of sin) 是死;5)原罪与罪果(死)如何代代相传的 (362)
区分了三种罪:1)罪;2)罪果(penalty of sin);3)罪罚 (punishment of sin) (363; C.Jul.imp. I.46; Cf. Jul. V. 3.8; Gr.etlib.arb. 20.41) 原罪 指罪罚(Corrept. 11.32; C.jul.imp. IV.34)
两种生命在亚当里的生命,个体的生命,有着柏拉图先存灵魂的意思(368)在亚当中精液的存在不暗示为灵魂起源的灵魂遗传论者,他从未 解释众人如何在亚当中存在活动的(368)
当我们探讨自由意志与恩典时,会发现其与诸多因素相关,例如婴儿洗礼与原罪等议题便是交织在一起的。对此存在几种观点,首先,奥古斯丁的观点如下:亚当与夏娃所犯的罪,被称为“Primal sin”,这即是亚当最初所犯的主要罪行;而所有人是亚当的后裔。奥古斯丁建立了一套关于原罪的系统理论。当亚当与夏娃最初犯罪时,他们所犯的罪便通过男女的交合传递下来。因此,所有人自出生起就都带有原罪。在英文中,这个概念被称为“inherited sin”,即所有人都继承了罪。那么是继承谁的罪呢?是继承亚当的原罪。这其中还包括“common guilty and the constitutional”、“for dissolved desire”以及其他一些欲望的扭曲。此外还包括无知。还有一种罪是其后果,即死亡。接着探讨原罪和罪的后果是如何代代相传的。在该学者的分析中,他区分了三种罪:第一种是罪,第二种是罪的后果,第三种是罪的惩罚。
原罪论与男女交合
我们再看最后一个解释:两种生命在亚当里,这种生命有着柏拉图“灵魂先存”的意味。在亚当里具体的存在,并不暗示灵魂的起源,因为它解释了众人如何在亚当中存在并活动。这也是奥古斯丁关于灵魂起源论述的另一个观点。奥古斯丁基本上赞成灵魂和肉体是由上帝创造的,但是他又有所犹豫,因为如果持守这种观点,其原罪论便比较难以融入。原因在于,如果一个婴儿的肉体与灵魂皆为上帝所赐,尤其是他的灵魂,那么上帝所赐予的理应是良善的,其所造的灵魂也应是良善且无罪的。那么,要如何将原罪置入上帝所造的灵魂之中呢?因此,我并不认为奥古斯丁在《论灵魂的起源》中,对此有非常详细的论述。
总结而言,他认为所有人都犯了罪,且继承了亚当的罪。这种被继承的罪(inherited sin),在当前西方教会的传统里,意指人有原罪是因所有婴孩都继承了亚当的罪。然而,在东方教会(东正教)中,对此的解释不尽相同,其解释可能更侧重于所有人都继承了亚当犯罪的后果。
奥古斯丁认为所有人以自然生产的方式(那些从了亚当之种的)参与亚当的罪以及罪的后果 …(为反对佩拉纠),婴儿需要基督医治,不是因 为他们有犯罪的潜能,而是他们有原罪。 (Couehoven, 369)
亚当违背上帝使全人类在神面前犯罪了:“即使那些从未有机会自己意愿或行动的人也有着继承的罪 (inherited sin)"(nupt.et conc. II.27.45)
罪不仅是效法,因为他采用诗篇51篇指出原罪是通过性交传递的 (Conf. I. 7.12; Pecc.Mer. I.9.9; C.Jul.imp. II.49) (383)
其后果是,人有犯罪的倾向,也更容易受到魔鬼撒旦的蛊惑,这一点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若说人完全继承了亚当的原罪,那么我便无法解释,为何在《论夭折的婴儿》中,尼撒的格列高利赞成他们可以去天国。
亚当违背了上帝,这使全人类在神面前都犯了罪。即使是那些从未有机会凭自己意愿或行动的人,也继承了罪。因此,原罪可以等同于这种继承而来的罪。罪不仅是效法,因为他也引用《诗篇》五十一篇,指出原罪是通过性交传递的。这种“原罪通过性交传递”的观点,可能是奥古斯丁一种较为独特的解释,此前从未有人如此解释过原罪的传递方式。在我所接触的东方教父中,也从未有过这样的解释。从中可以看出几点。奥古斯丁为反对佩拉纠主义,强调人继承了亚当的罪。这罪是通过男女交合,即性交,传递给婴孩儿的。这一点是清晰的,或者说,这也是我们现在所听到的西方教会原罪论的标准说法。
原罪与灵魂起源说
特土良相信灵魂遗传说,灵魂是物质的,父母之精卵传递给下一代;奥古斯丁没有完全接受,又无法接受创造说(即父母性交只产生身体,灵 魂由神所造,因不符合他的原罪说)(383)
原罪:性传种,种传罪(384-5).
灵魂起源:灵魂遗传说,灵魂神创说(东方教会后者),奥古斯丁似乎两种都无法接受,因为他信原罪说。
此外,当我们探讨原罪论时,也会涉及灵魂起源论。关于灵魂的起源也有几种说法。在早期,例如特土良就相信灵魂遗传说。他认为灵魂是物质的,通过父母的精子与卵子传递给下一代。这种观念在中国人中也存在。很多中国人认为我们是永生的,其原因在于我们的生命会传递给下一代。这种观点认为,生命的产生不只是精子和卵子,即肉体基因的一部分传递给下一代,也包含灵魂的一部分随之传递。这有些类似于特土良的“灵魂遗传说”,该学说主张儿女的灵魂是透过父母的灵魂传递出来的。不过,这个学说后来在基督教中被官方所否定,称其不符合基督教教义。
关于灵魂的起源,它并非由父母传递而来,因此不是遗传的,而是被创造的。从我们所了解的东正教,即东方教会的主流观点来看,创造说占据了主导地位。例如,奥古斯丁并未完全接受创造说,他无法接受“父母性交只产生身体,灵魂应由上帝所造”的观点,因为这不符合他的原罪说。因此,奥古斯丁关于灵魂起源的理论,并不像东方教会(如金口约翰与大圣巴西尔在《传绘规》中所提到的)那样明确。
人人都继承了道种,拥有行善的潜能,而这都是神所赋予的。此观点与金口约翰的看法基本一致,即上帝起初向亚当吹气的动作,如今仍在持续发生。人的灵魂既然是上帝创造的,那么婴儿如何继承原罪便成了一个巨大的疑问。然而,奥古斯丁为了建立其原罪论,并未完全接受创造说。因此,原罪论是奥古斯丁的经典观点之一,其主张罪是通过种子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
在此,我们可以探讨关于灵魂起源说的几个观点。首先,关于灵魂的起源,奥利金的观点是灵魂先存,此观点后被定为异端。其次是特土良的观点,认为灵魂通过父母的肉身遗传,这也被教会定为异端而不被接受。后来,东方教会(即希腊教会与叙利亚教会)较为流行的官方观点是灵魂神创说,这也是主流观点,天主教会亦然。然而,奥古斯丁似乎两种观点都无法接受,因为他相信原罪说,而灵魂神创的说法与人有原罪的教义是相互冲突的。
Grace for Grace
Hwang, Alexander Y. Grace for Grace : the Debates after Augustine and Pelagius. Washington, D.C.: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2014.
415 Synod of Diospolis (Pelagius declared orthodox by Palestinian bishops)
418 Council of Carthage (Pelagian teachings condemned) Augustine, Letter 194 (to Sixtus)
418–22 Theodore of Mopsuestia, Against the Defenders of Original Sin
426–27 Augustine, Letters 214, 215; On Grace and Free Will; On Admonition and Grace (to Hadrumentum monks)
427/28 Prosper and Hilary, Letters 225, 226 (to Augustine)
428/29 Augustine, On the Predestination of the Saints; On the Gift of Perseverance (reply to Prosper and Hilary)
430 Death of Augustine
430s John Cassian, Conferences and Institutes Prosper, On Grace and Free Will: Against the Lecturer (response to Conference 13)
Vincent of Lérins, Commonitories (possibly a response to On Grace)
因此,这就很难被中和,从而造成了现在的这种现象。接下来,我们简单看一下奥古斯丁之后的一些重要会议。公元415年,狄奥斯波利斯(Diospolis)会议宣布佩拉纠派的观点为正统;然而在公元418年,迦太基会议则谴责了其观点。同年,奥古斯丁就此致信西克斯图(Sixtus),即著名的第194封书信。
当时,叙利亚教会一位非常有名的导师Theodore,反对奥古斯丁关于原罪论的说法。为此,奥古斯丁在426至427年间,进一步撰写书信和专门的著作,如《论恩典与自由意志》与《论劝谏与恩典》,来为他的原罪论进行辩护。之后在428年至429年,奥古斯丁又进一步撰写了关于预定论的著作。
那么,东正教是否相信预定论呢?基本上,东正教对此说法的态度要视乎具体的解释。例如,有神父便认为预定论是异端的教导。但是,如果阅读一些希腊教父的著作,比如七、八世纪的大马士革的约翰,会发现他也接受预定论。然而,他所说的并非指一个人被预定得救或不得救,以及其自由意志是否参与其中,他的基本观点是预定源于上帝对万事的预知。所以他预定了,但他并不强迫人,否则这就成了宿命论。因此,预定论在东正教中或许从来都不是一个流行的教导。
因为如果说人已被预定,那你就不需要努力了。既然你知道自己已被预定,努力还有何用呢?你便没有必要努力了。所以,这与他们的灵修传统是相冲突的。谈及灵修,若不努力,又何谈修行呢?如果你说自己已经得救,那我为何还需要灵修?难道我不需要努力、不需要操练、不需要遵守基督徒的诫命吗?难道我就这样得救了吗?
佩拉纠之争后续发展
奥古斯丁
- On Grace and Free Will and On Rebuke and Grace (418-9) •
- On the Predestination of the Saints and On the Gift of Perseverance (428-9) •
卡西安 Cassian ——Conference 13
Faustus wrote On Grace at Council of Arles (473) and the Council of Lyons (474), which had dealt with Lucidus (极端预定论) and his claims.
Fulgentius, 反对Scythians monk (人于得救无能为力)
- On the Incarnation and the Grace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
- Scythians: Against Faustus the Gaul (now lost), and, in 523, The Truth of Predestination and the Grace of God. •
因此,预定论对于东正教(或说东方教会)的灵修传统而言,是不被看好的。换言之,东方教会的灵修传统或东方的希腊教父们,绝对不会将预定论强调到奥古斯丁那样的地步,这是肯定的。当然,我没有读过他的著作,但是从一些现代教会的教导中就可以看出来。公元430年奥古斯丁去世,此后,卡西安开始写作他的《会谈录》。那么,为何要提及卡西安的《会谈录》呢?因为我们之后就可以看到卡西安关于自由意志观点的教导。卡西安在《会谈录》里关于自由意志观点的教导,可以说算是为东方教会关于此议题的教导做了一个很好的总结。也就是说,他认为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你不能重此轻彼,两者都不能舍弃。但这与奥古斯丁和佩拉纠的论战情况有所不同。
佩拉鸠斯越来越倾向于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则越来越强调恩典,由此便产生了两个极端。之后可以看到,例如在公元431年,有一些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比较重要的著作被罗列出来,在这些文献中可以看到波波尼尤等人的观点。之后,在公元520年,又有一位教皇针对这些观点撰写了书信。可见,自由意志与恩典的问题在西方一直受到持续探讨,例如在公元850年(即九世纪)。然而,在东方教会,关于此问题的探讨则非常少见,几乎未曾出现过。
此外,还有像作者卡达·沙克·欧贝斯关于预定论、上帝的预定与自由意志,以及神圣预定等议题的论述,并为此召开了各种会议。首先,佩拉鸠与奥古斯丁之间的论战,在他们去世后依然持续存在,甚至延续至宗教改革时期。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从未得到过真正的解决。在西方教会中情况就是如此。或者说,在天主教内部,这个问题就如同一颗埋下的定时炸弹,一直有人在争论其立场究竟孰是孰非,尽管天主教会竭力保持一个中立的立场。
所以我们再来看看他们的后续发展与著作。关于奥古斯丁的著作,在此就不细说了。例如卡西安的《会谈录》第十三篇,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献,它基本上代表了东方教会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观念。但是,《会谈录》第十三篇没有谈到灵魂起源、原罪、婴儿受洗等这些比较关键的问题。因为自由意志与这些问题纠葛在一起,所以这些议题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新教的思想早在五世纪时便已出现。例如,一位比较推崇奥古斯丁的人就提出了极端预定论,这大概就是类似双重预定论的观点。但天主教会反对这种极端的看法,因为有像卡西安这样的教父们在其中进行调和。卡西安是天主教灵修传统中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在西方的修道院里,他的《会谈录》及其简要会规几乎是人手一本,是非常重要的属灵读物。因此,卡西安与奥古斯丁之间存在张力。我们不应认为卡西安与奥古斯丁是和睦相处的两位教父。在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议题上,卡西安更偏向于东正教,或者说是传统东方教会的观点。此时,又出现了一位名为Faggottius的人物,他反对这位修士的观点,即人对于得救是无能为力的。
最终导致新教改革产生
Orange and Its Legacy (529–1500s), Caesarius, the Second Council of Orange, in 529.
de auxiliis controversy (16-17世纪)
Marseilles—Pelagianorum reliquiae •
doctores Gallicani •
宗教改革:约翰加尔文 (双重预定论),马丁路德 (捆绑的意志)——郁金香教导(人全然败坏——原罪,不可抗拒的恩典)
Teske 认为如果奥古斯丁读了卡西安的会谈论13篇,不会有极端观点出现(xix).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奥古斯丁与佩拉教的论战之后,新教的种子其实就已埋下。当时就已出现了诸如极端预定论的观点,即人对于得救是无能为力的。你不需要做什么,救恩与你的努力无关,完全是神的恩典。这便是这位修士的典型观点,也正是新教徒观点的雏形。
因此,这位作者反对了这些观点,并撰写了《论道成肉身》(On the Incarnation)与《主耶稣基督的恩典》(The Grace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这位修士也写了关于这场论战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到,在奥古斯丁去世以后,这场论战也从未结束。这最终导致了宗教改革。在宗教改革中,比较有名的观点包括约翰·加尔文的双重预定论,以及马丁·路德关于被捆绑的自由意志的论点。最终,在宗教改革之后的改革家们中间,出现了加尔文主义的教导,例如人是全然败坏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以及人是被预定的。
因此,一位名叫Teske的学者曾说,如果奥古斯丁有机会读到卡西安的《会谈录》第十三篇,他可能就不会写出观点如此极端的著作。总而言之,我们称奥古斯丁为圣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每一句话或每一种观点都是正确的。若从东正教或东方教会的角度来看,在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问题上,奥古斯丁的观点是比较极端的,而到了宗教改革时期,这一观点则走向了更为极端。
曾撰写过一些著作,专门反对新教传统中的一种观点,即所谓的“一就永救论”,也就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此论点完全是基于预定论、原罪、神恩独作等观念结合而成,是一种为方便传福音而设的托词。因此,许多人在传福音时便说:“你举手祷告,就得救了。” 你不用再为救恩担忧,接下来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传福音,也无需为你的救恩做任何努力。然而,我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观察当今西方教会世俗化和堕落的倾向,便知道这种教导对教会的属灵建树与成长起到了多大的破坏作用。很多教会都已经接受了同性恋牧师,许多教会的基督徒也跟世俗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不仅是西方教会,更是整个西方的传统或文化需要极度反省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们是否应该参考东方教会的属灵传统,并重新加以借鉴?我相信我们的平台在这一方面,至少为中文界提供了另一种选项,即一个可选择的方向。
奥古斯丁的许多相关著作已有译本,例如《论圣灵与仪文》、《论本性与恩典》、《论佩拉纠》、《论决意》、《论基督的恩典》及《论原罪》,这些都收录于《论恩典与自由意志》一书中。建议各位有机会可以参考该书。当然,每个人读这本书都有不一样的视角。许多认同约翰·加尔文和马丁·路德观点的新教徒,可能会强化并为奥古斯丁的这种观点辩护。而我是站在东方教会及灵修传统的视角,为大家提供一种新的解读可能性。我个人的总结是,奥古斯丁在与佩拉纠的论战中,逐渐将神学的天平过于倾向于上帝恩典这一端,但他并未得出像后来的约翰·加尔文或马丁·路德的追随者那样的结论。
一些解读奥古斯丁著作的人持有极端观点,可能认为,人于得救是无能为力的,在得救这件事上完全做不了什么,这就涉及双重预定论与被捆绑的自由意志。奥古斯丁本人在与佩拉纠论战时,可能并没有走到这一步,但是后来的改教家或奥古斯丁的追随者,则很可能将之诠释到这个程度。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神学教导上稍微的一点偏差,就会导致整个教派或教会在属灵的倾向和气氛上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在短期内可能看不出来,但经过例如宗教改革五百年这样的历程后,便会逐渐看清这是怎么一回事,这种现象就是这样出现的。
这是《长会规》第二篇,在此我给大家分享一下。其原文作者为圣巴西尔,这是他所著的《长会规》第二篇,以下是我翻译的部分内容。我们接着往下看,我们只需阅读这一段即可,这正是我想要强调的部分。他在此书中是这么说的。圣巴西尔是一位早期的希腊教父,而他的《长会规》对整个教会的灵修与隐修传统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这便是我翻译并公开分享给大家的部分内容,他是这样说的:“爱神是无师自通的。”
正如我们无需学习就喜欢光、渴望活着,也没有人教导儿女要爱父母或其养育者。同样,我们更加确信,对神的渴望并非外在学习的结果,而是在人的生命形成之时,一颗种子就已从上帝那里落入我们心中。这颗种子朝向爱的开端,是与神相遇的学校,需要我们接受祂,并悉心照料,精心养育,并借着上帝的恩典引他至完全。
也可以说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问题,如同孟子和荀子的争论。其实,从巴西尔的《长会规》与奥古斯丁对原罪论的坚持上,便可看出部分端倪。由此可见,在东方教会的灵修传统中,是强调人的主动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这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即人在被造时的状态:上帝创造了他的灵魂,并在生命形成的同时落入我们心中。这一点与儒家所强调的“善四端”有类似之处,但我们相信希腊教会的阐述更为深刻。也就是说,人是能够向上的,他只需要进入“与神相遇的学校”,在当时的背景下,这指的就是教会和修道院。
在这些教会和修道院的引导下,灵修的种子是能够开花结果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修院传统和灵修传统来说,如果打压自由意志的主观能动性,那它就发展不起来,或者说也没有人会感兴趣。这就像我们以前曾碰到一些弟兄姊妹反映说:“我们已经得救了,还需要修道主义干什么?”这正是此意。
Couenhoven, J., 2005. St. Augustine’s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Augustinian Studies, 36(2), pp.359-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