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永甲:因信称义等于救恩吗?
版权声明:若您想转载此文,请按版权申明格式转载;若有杂志想出版此文,请通过电子邮件(areopagusworkshop@gmail.com)联系。 近来有读者问:“因信称义到底是不是真理,我们到底怎样得救?” 另外,在笔者讲授奥古斯丁的课时,也有学员问道:“东方教会的救恩观是否可以理解为神人合作说?” 答: 简单来说,因信称义是真理,但它不等同于救恩。因为无论是使徒教父还是早期教父们都不是这么理解救恩的。 这个问题笔者在从使徒教父看一次或一旦得救,永远得救——以伊格纳丢《致罗马人书》为例中已有初步回答。 因信称义是奥古斯丁与佩拉纠主义之争的附属品,在马丁路德那里放大到新教的基本教义,可以说是新教的根基之一。据笔者有限的知识,无论是天主教还是东正教都赞同因信称义的教义,然而对于“信”和“称义”的理解各不相同。比如天主教的思高本将和合本翻译的信心全部译成信德。 站在东方教会的角度,笔者以为因信称义只是基督徒救恩的开端,要进到完全的地步,则是我们与主生死相许的爱情。 笔者反对因“因信称义”产生的错误教导: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或一旦得救,永远得救。因为这种教导结合了人的全然败坏,救恩全然出乎上帝,甚至双重预定论等极端教导。 这些教导在奥古斯丁与佩拉纠的斗争中已见端倪,比如奥古斯丁的原罪观可以推导出人的全然败坏;灵魂起源说,认定亚当堕落后的灵魂已经败坏或病了,而金口约翰却认为每个婴儿出生时,上帝像起初第二章亚当造人一样,给他们造了灵魂(见笔者的译作《金口约翰论造人》,读者若仔细读此作品,便可看见金口约翰对人的自由意志远比新教的理解积极)。奥古斯丁后期又写了论圣徒永恒的预定,间接导致加尔文双重预定论的极端教导出现。 新教为何出不了灵修默观的传统?甚至直接否认默观的可能?因为新教跟从了奥古斯丁后期的见解:压制着自由意志的积极性,只强调其消极性,继承了双重预定论等极端观点。救恩全然在乎上帝,才导致了人“似乎”不需要做什么,就能“一次”或“一旦”得救,永远得救。这种教导的结果就是廉价的福音,以为开口说声主就落实了天国的座位。正如巴西尔在《长会规》序言第二节中讽刺的:“[他们]未曾为主的诫命劳力,却在心里幻想着他们将获得与那些跟罪恶作战,一直到死的人(参希12:4)同等的尊荣。” 有人主张东方教会的救恩观是神人合作说,或协同说,笔者以为合作,协同类似于现代社会世俗合约那般,只要一方遵守了一些承诺就能得到什么,这种理解本身将我们与主生死相许的爱情降格到一个经济条约,各方履行多少义务得到多少回报的地步,这是不行的。我们的救恩是主以他自己的宝血与我们立的血约,是我们与主生死相许的爱情。